矿山机械

访问量:185104

凡向《矿山机械》投稿的作者,按有关法规,均被视为同意以下约定:
 遵守有关出版法规和标准;
 本刊所载论文和其它作品以及广告仅代表作者和广告主自己的观点和陈述;允许本刊对内容做删节和规范性修改。
 一律通过本刊网站投稿。为便于稿件管理,以免给你带来麻烦,投稿请勿投编辑个人信箱,而是登陆中国矿山机械行业网(www.ksjx.com.cn)投稿。投稿选题范围请见本刊“栏目和内容”(选题范围)。除新闻和题录本刊可接受辑录和翻译稿件外,其余只接受原创稿件。
 本刊不接受一稿多投。收到稿件3日内会有是否收到的初次回复。从收到稿件到决定是否录用的时间基本为3个月,3个月时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期内除非本刊建议,再投它刊或未说明情况将已投他刊的稿件再投本刊的也被视为一稿多投;从投稿到刊出大约35个月。发现因一稿多投造成刊登事实的,本刊将公开声明发表无效,并拒付稿酬,做不良作者记录,保留追索浪费本刊资源和与他刊版权纷争的权利。
 凡抄袭他人论文者,本刊将公开曝光,支持原作者诉诸法律,通告有关人事考核单位,并保留追索浪费本刊资源和引起其它纷争的权利。
 本刊约定作者原创稿一次性稿酬为15100/千字,其中扣除专家评审费50200/篇,会在“录用通知”中具体约定。所有稿酬均邮寄于第一作者收,邮寄时限由录用通知约定。稿酬和评审费均未扣除个人所得税。
 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该社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并支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社上述声明。如有异议,投稿时敬请说明。
 凡向本刊投稿作者均被视为自愿将其论文的完全著作权、汇编权、印刷权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及发行权转让给本编辑部。本刊所付稿酬包括上述诸权费用,且一次性付清。
 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0379-64087786;电子信箱:ksjxbjb@163.com